
正文: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理解为“铁饭碗”,用人单位想打碎,劳动者想捧牢,为了各自利益,劳资双方可想了不少“辙”,这次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特意为此细化了些条款。
(字幕一:“工作满十年”从用工之日算起)
(正文)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为了规避新法的实施,减少企业成本,不少用人单位用鼓励离职、再签合同甚至换公司签约的方式将劳动者的工作工龄“清零”。汉卓律师事务所的钱律师说,这样的案例他接触不少。
(采访: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钱树锋) “其实这些员工还是在公司上班 岗位没变 工资待遇没有变 工作环境没有变 职务没有变只不过劳动合同从甲公司转到乙公司转到丁公司 到最后连员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哪个公司的员工。”
(正文) 此次实施条例草案规定:“连续工作满十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因行政命令、业务划转等非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劳动者转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同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字幕二:劳动者拒不签合同 劳动关系可终止)
(正文)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原来的员工催单位签合同变成现在的单位但找员工签合同,但有些员工为了自动续约,会签约期限内“玩失踪”。
(采访:中国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助理 白永亮) “劳动合同法讲了企业用工要签合同 但是员工不签合同怎么办?这次劳动合同法讲员工不签合同 企业可终止合同。”
(正文) 实施条例草案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提前3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失踪但是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用人单位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字幕三:用人单位违规解除合同 支付赔偿金后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正文) 企业非法辞退员工,按2008年之前的劳动法规定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新法实施的五个月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这两个概念究竟如何具体实施一直困扰着业内人士。
(采访: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钱树锋)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是否是先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再支付双倍赔偿金?这次就等于划分清楚了。”
(正文)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赔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